每晚寝室卧聊的几个话题.....我们就是无聊滴女人们...
先别着急~~写几个段子大家娱乐一下~~绝对真实!别到时候真的死得很惨还对法官说:法律怎么规定的??!!!!
刑法:
强奸罪:同志们都关心的问题放在最前面哈~~
1不一定用暴力手段,只要违背意愿就行(举证艰难-当然是对于被告来说,不幸遇到一个楚楚可怜的角色你就惨啦!)
2仅限于女性被男性侵犯,所以~~~男生被侵犯就只好仰天长啸,然后默默地默默地穿好衣服,吞下这一颗人生的苦果....保重!
3婚内没有强奸这一说,所以,打算离婚的时候趁早搬家,要不换锁,不然被侵犯了想告都没有人受理....除非快死了,但是还是定不了强奸罪,顶多是故意伤害
4强奸幼女。是重罪!强烈鄙视这种人!!强烈鄙视loli控!!如果公共场所猥亵幼女+强奸幼女+轮奸幼女,哼!还跑得了??怎么说也是社会主义社会!人民当家作主!!
民法
无因管理:这个问题相当相当复杂,仅仅举例说明
1你男朋友or女朋友在你面前要跳河跳楼跳等等等等,一定要制止,至少让别人知道你制止了,结果另说;因为如果你不制止,他or她永远地离开这个美
好灿烂的世界,你就要负法律责任了~~why??你有义务!